忠门派出所:深入推进“跨省通办”,着力提升便民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窗口“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服务便利化水平,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聚焦群众普遍关心的户口迁移、新生儿入户、开具户籍类证明、居民身份证申领等高频户政服务事项,全力深入推动落实 “跨省通办”服务。
一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群众只需在受理地派出所提交材料,受理地派出所和户籍地派出所通过全国系统流转材料,完成业务办理。群众无需两地奔波,打破了地域阻隔,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二是“提供线上服务,多平台更全面”。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和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两大平台,实现网上业务办理或材料预审。群众可以在非工作时间的时段提交材料申请办理,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告知办事群众。让户政业务办理不受时空限制,让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延伸服务半径”。制作详细业务办理指南,在派出所户籍室、辖区村委会、居委会等人员聚集地派发,并在警民微信群内宣传讲解相关户籍业务知识。辖区群众可通过拨打户籍室电话、社区微信群留言和联系社区民警等方式进行预约办理。对留守老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民警为其提供全程指导和“帮代办”等服务,有效延伸了户政服务半径。
自“跨省通办”机制落地以来,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积极在线上线下推广,已成功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新生儿入户“跨省通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等业务二百余件,获得了辖区群众的肯定。(林泽华 福建省莆田市公安局忠门派出所)
用公益诉讼筑牢网售处方药安全堤坝******
时本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有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1月9日《检察日报》)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这些网售处方药乱象存在已久。即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售药迎来强监管时代,但是问题也并未因此而得到根治,一些网上药店仍然存在“走过场式开方”等现象。
网售处方药乱象治理与监督的主体缺失、监督的积极性有时不算太高有关。处方药网售越便捷,销售成本就越低,销量也越大,线上药店和线上医生获取的利益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机会,处方药随意网售的口子就可能会越开越大。一些消费者只图省事,把药品当成普通电商产品,看不到药品误服和滥用的风险,甚至认为网售处方药不应该管得太严。正因如此,网售处方药的供需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都不愿意主动监督网售处方药乱象。
药监部门是网售处方药的法定监督主体,在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诸多网售处方药案件的查处,均是药监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但也要看到,假如极少数药监部门慢作为或者不作为,网售处方药也会潜滋暗长,用药安全也就面临危机。关键是,互联网具有跨区域等特点,一地失守又将影响全局,一旦网售处方药乱象的危害波及全网,那么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也会成为受害者。
倘若监管部门履职好坏全凭自觉,网售处方药乱象就不容易得到遏制。履职情况需要得到监督,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当检察机关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一些乱象后,可以通过向药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药监部门认真履职。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可作为整个消费群体的诉讼代理人,对于违法销售处方药的平台和个人展开诉讼。这类公益诉讼让维权和监督主体都更加明确,是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不可多得的好方式,理应得到广泛推广。最高检推介这些典型案例,也是希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网售处方药方便了民众求医问药,也使互联网医疗从此告别“有医无药”的困境。但与非处方药相比,处方药既有更强的治疗作用,也有更强的毒副作用。以前处方药在实体药店就存在随意销售等乱象,若想阻止这类乱象向线上蔓延,就得加大网售处方药乱象的治理力度,让包括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在内的监督手段更丰富、更管用,方能让民众安心享有处方药网售带来的巨大便捷与实惠。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